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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霍邱:借贷案执行乱象大起,到底谁在背后‘搅局’?

2025-05-14 浏览:0

接上期安徽霍邱;一起被糊涂执行20余年,当事人维权遭多次拘留报道续:2001年4月4日,霍邱县人民法院石店法庭受理了一起由中国农业银行霍邱县支行石店营业所提起的借贷案。案件被告为韩彦传、朱某,担保人为石店营业所主任徐某胜。经审理,霍邱县人民法院判决韩彦传、朱某偿付石店营业所借款724000元及利息,徐某胜承担连带偿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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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石店营业所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查封了韩彦传经营的农机商品、面粉厂及住房。从2001年开始,韩彦传的财产便持续被查封、拍卖。然而,这场持续多年的执行行动,究竟变卖了多少钱、偿还了多少钱、还欠多少钱,至今仍是一笔糊涂账。

2004年4月27日,韩彦传聘请律师前往霍邱县法院,希望找执行法官张某生结算执行款项,却遭到无情拒绝。此后的漫长岁月里,韩彦传无数次要求霍邱县法院提供执行相关账目信息,均如石沉大海,未得到任何回应。   

在查封期间,霍邱县法院的执行法官将查封的物品交给徐某胜看管,期间有两车物品被不明不白地拉走。还有大量被查封物品不知所踪,物品价值多少也无人知晓。(徐孝胜原本欠23万货款未还)

 本案中,最具有偿还能力的担保人徐某胜始终未被执行。即便徐某胜本人出具书面承诺,表示韩彦传的“差额价款由其负责结清货款”,执行法官对此依然无动于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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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人民法院关于韩彦传执行案件的信访报告显示诸多疑点。2002年10月22日,农行霍邱县支行石店营业所向法院出具结算证明,称已收回贷款本金452651元,但备注此数字与法院前期处置变现到位数字差距较大,且因时间久远,无法核实清楚还款清单。此外,被执行人徐某胜系申请人单位员工,其称曾为韩彦传代为偿还部分款项,但未经执行程序,卷宗内也无相应材料证实。         

  2002年10月16日和2004年2月3日,执行法官先后两次将拍卖查封物品所得的合计2.4万元款项,给了案外人,这一行为严重违背正常执行流程。

  2013年,霍陈路改造过程中,韩彦传在霍陈路北所剩的部分房屋被征收,但补偿款被梁昌华全部领取。2019年,霍邱法院判决梁昌华返还不当得利款本息合计17万余元。该款项被法院以未还清农行执行款为由,扣押至今。

  执行法官一方面拒绝和韩彦传结算拍卖及执行款项,另一方面却,将韩彦传的17万多项长期扣留在手中,迟迟不交付韩彦传,极大损害了韩彦传利益。

多年来,韩彦传不断向有关机构和部门反映该案存在的问题,然而始终无人过问。无奈进行上方,又因上访被拘留。

2025年3月4日下午3点,正在公司上班的韩彦传,被六、七个人强行带上安徽警车。期间,他们阻止韩彦传与外界联系,抢走其手机。车到霍邱县治安二大队后,韩彦传收到了由警号055242、姓钱的工作人员(电话1595644**88)给出的拘留通知书,随后被送往拘留所,理由是越级上访。但韩彦传称,所谓的息诉罢访诉求根本未解决,承诺书上的签字也并非本人所签,这完全是相关部门胡编乱造、制造事实。

此前,2025年2月7日,韩彦传就因所谓的“扰乱单位秩序”被霍邱县公安局行政拘留七日。而在2025年2月28日,县治安二大队姓钱的带人说他帮处理事情想以权化债未成又被拉回霍邱被行政拘留10日。面对这些不合理的处罚,韩彦传分别针对霍公(治)行罚决字(2025)355 号和霍公(治)行罚决字(2025)528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向霍邱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他在申请中明确指出处罚决定认定事实严重错误,自己一直在依法依规上访,合理诉求从未得到解决,也从未签署过息诉罢访承诺书。但从现实情况来看,复议成功的希望十分渺茫。 

在法治社会的进程中,每一个司法案件都应是公平正义的彰显,然而安徽省霍邱县的银行借贷案,却在执行过程中呈现出令人瞠目结舌的乱象,持续20多年仍未尘埃落定,被执行人韩彦传深陷其中,苦不堪言,也让公众对司法公正产生深深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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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看似普通的银行借贷纠纷,却因复杂的人物关系和后续执行中的种种怪异行为,变得扑朔迷离。案件担保人竟是原告方中国农业银行霍邱县支行石店营业所主任徐某胜。法院判决韩彦传、朱某偿还借款及利息,徐某胜承担连带偿付责任。从法律判决来看,责任清晰明确,但进入执行阶段后,一切都偏离了正轨。

自2001年起,韩彦传的财产便如待宰羔羊,被持续查封、拍卖。但令人震惊的是,这场漫长执行究竟变卖了多少财产、偿还了多少款项、还剩余多少欠款,至今混沌不清,宛如一笔无人能解的糊涂账。韩彦传多次要求霍邱县法院提供执行账目信息,却始终石沉大海,这种对被执行人知情权的漠视,严重违背了司法公开、透明的原则。执行过程中,诸多疑点重重的现象更是让人匪夷所思。法院将查封物品交由既是原告又是被告的徐某胜看管,直接导致两车物品莫名失踪,价值无从知晓,而执行法官对此却视若无睹,任由查封物品的去向成为谜团,这无疑是对执行程序严肃性的公然践踏。

在整个案件中,最具偿还能力的担保人徐某胜,本应是执行的重点对象,却始终置身事外,逍遥法外。即便徐某胜曾书面承诺负责结清韩彦传的差额价款,执行法官依旧无动于衷,执行工作仿佛陷入了一种不可言说的“默契”,这种选择性执行的背后,是否隐藏着利益输送或其他不可告人的秘密,实在引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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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目混乱贯穿整个执行过程农行霍邱县支行石店营业所出具的结算证明与法院前期处置变现数字差距巨大,且因时间久远无法核实清楚还款清单;被执行人徐某胜称曾代为偿还部分款项,但未经执行程序,卷宗内也无任何材料证实。执行法官随意处置执行款项,将拍卖所得款项违规给了案外人,极大地损害了当事人的利益。无论是法院还是农行霍邱县支行石店营业所,账目均杂乱无章,背后是否存在官商勾结的秘密,亟待相关部门深入调查。

面对如此乱象,韩彦传多年来不断向有关机构和部门反映问题,希望能讨回公道,得到的却是更多的不公对待。韩彦传针对违法的行政拘留向霍邱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但从现实情况看,复议成功的希望十分渺茫。这种只处理上访人不处理上访事的做法,无疑是对司法公正的严重亵渎,极大地伤害了公民对法治的信任。

从法律层面来看,法院在执行过程中的一系列行为严重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官故意拖延执行、不执行,违法处置执行财产,随意分配执行款项等行为,均属于明确的错误执行行为。根据《关于审理涉执行司法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韩彦传完全有权利申请国家赔偿。同时,对于法官在审判工作中,故意违反法律法规,导致裁判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应当承担违法审判责任。在这起案件中,执行法官的种种行为已构成违法审判的情形,必须依法依规予以追责。

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当下,每一个司法案件都关乎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石。霍邱县这起借贷案的执行乱象绝不能被容忍,相关部门必须立即行动起来,深入调查案件背后的真相,理清混乱的执行账目,对违法执行的法官和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还韩彦传一个公道,让正义不再迟到。司法机关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必须坚守底线,依法履职,确保每一个公民都能在法治的阳光下得到公平、公正的对待,重塑公众对司法的信任。敬请关注下期报道更加精彩

 


作者:东北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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